四川新聞網成都3月14日訊(記者 戴璐嶺)明日起,消費者期盼已久的網購西裝“後悔權”將得到法律的保障。3月15日正式實施的新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,除特殊商品外,網購商品在到貨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換貨。
  據新的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,除了消費者定做的,鮮活易腐的,在線下載或者已拆封的音像製品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,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等4種商品之外,消費者有權自收負債整合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,且無需說明理由。實際上,在此之前為了吸引消費者,天貓、京東、蘇寧易購等B2C電商已經推出了7天退換貨的服務措施。四川新聞網記者在淘寶上搜索發現,大部分網店都實施了7天無條件退換貨,並且規定,非質量問題消費者需自付郵費。
  而對於“後悔權”的誕生,不少網友在拍手稱快的同時也表示,自己不會無理由網購後使用7天退貨。但“後悔權”怎麼使用?當鋪這也成為不少網友擔心的問題。
  網友:對“後悔建築設計權”稱快,仍存困惑
  此前,四川省統計局公佈2014年四川“3·15”消費者權益日專項調查報告顯示,在當前進行過網上購物的受訪者中,表示網上購物“很安全可靠”的占7.1%,“比較安全可靠”的占33.4%,“基本安全可靠”的占42.4%,“不太安全可靠”的占13.4%,“很不安全可靠”的占3.7%。以上結果顯示,當前受訪者對網上購物安全可靠性的認可率為82.9%,較2013和2012年調查結果分別提高0.7和7.5個百分點。由此顯示,消費者對於網購的信賴中谷餐飲設備程度逐漸提高,而新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,且無需說明理由,更是讓不少網友拍手稱快。
  網友“午夜游民”對於“後悔權”就連連陳贊,但與此同時,她也提出疑問表示“我買的店都是皇冠店,而且是很有名氣的紅人開的。他們有時候就不會按操作辦事,不退就是不退,怎麼辦?”
  “午夜游民”稱,自己對於“後悔權”如何使用還是有些困惑,消費者在遭遇店家強制不退貨時,應該向“誰”投訴,怎樣保障自己的權益?並擔心自己的投訴會不會產生作用等等。儘管對“後悔權”的使用問題,還存在一些困惑,但該網友也表示“已經是一個好的開始了”。
  此外,還有網友提出問題,現在除了淘寶、京東等大型電商可以網購購物之外,許多網友也喜歡在微博微信等平臺購買商品,那麼新的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相關規定是否也同時適用於微信、微博呢?網友“漿漿漿漿”表示,希望“後悔權”能夠普及,覆蓋更多的網購平臺。
   店家:誰來保障“老闆的權益”?
  消費者對於網購退換貨的不滿主要集中於淘寶之類的C2C電商平臺,此次新消法或將對淘寶商家產生較大的衝擊。
  一些淘寶商家也擔心出現惡意退換貨將增加自己的成本。網友“wasabi”就在淘寶上經營了一家私人定製的美衣,由於自己的衣服是根據每個客人的尺寸量身定做,如果網友退貨就會造成沒有辦法二次銷售。“wasabi”表示,“定製的衣服客人不滿意,我可以修改,但是如果強制退換,對我來說損失很大。”因此,“wasabi”對於新出台的“後悔權”表示非常無奈,“如果真這樣,我就只有虧本了。”
  而另外的一位淘寶賣家“張小姐”,在接受記者訪問時也表示,對於新的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里規定的7天無理由退貨表示,經營會遭受到一定損失。“張小姐”舉例表示,自己曾經和買家各自上傳“證據”表示退貨原因,結果淘寶還是強制要求“張小姐”退款給買家。“張小姐”稱,自己能接受因質量等問題造成的退貨,但如果純粹因為買家的不喜歡,那就太“一刀切”了。“在這一方面,無條件的維護消費者權益,那誰又來保障我們賣家的權益呢?”
  對此,“張小姐”也呼籲,是否能對新出台的“後悔權”進行更進一步的解釋或者規定,適當的能維護一下賣家的權益,“畢竟現在做生意也不容易”。
  5類商品不能無條件退貨
  即:消費者定做的、鮮活易腐的、報紙和期刊、消費者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,以及在線下載或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,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等4種商品。
  “3.15川網幫你維權”仍在繼續
  如果您在消費中遇到難題,四川新聞網傳媒集團“3.15川網幫你維權”仍在接受網友資訊和投訴。  (原標題:網購“後悔權”15日起施行:買家稱快 賣家喊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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